合肥城隍庙改造二期设计抄袭一期 法院判设计公司赔40万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4月26日,记者从安徽省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同向同行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20年,安徽法院创新驱动,高质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据介绍,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913件,新收7780件,审结7812件;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735件,新收701件,审结726件。其中,受理专利案件762件,商标案件4194件,著作权案件3044件,竞争案件121件,其他案件527件。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呈现创新层次提升、权利主体多元、司法裁判利益平衡需求凸显趋势;涉及互联网、IPTV、网络直播等新技术、新业态的知识产权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聚焦演唱会表演者权、网络主播及平台不正当竞争等新类型案件进入审判视野。在案件持续高位运行态势下,全省法院凝心聚力,推动审判质量持续向好,结案率达98.72%。
依法惩治和震慑知识产权犯罪。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325件,新收305件,审结303件。审结案件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89件,侵犯商标权罪109件,侵犯著作权罪5件。受理知识产权刑事二审案件75件,结案72件。
依法审查监督和支持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7件,审结7件;其中市场监督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1件、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案1件、商标行政处罚案1件,专利行政裁决案4件;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二审案件1件。
典型案例:1、城隍庙改造二期抄一期?法院:赔偿40万元
【案情摘要】合肥市于2013年对该市城隍庙步行街进行整体提升改造,招标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评选设计方案确定施工中标单位。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古典园林公司)委托黄山市华润轩古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简称华润轩公司)参与设计投标。后华润轩公司提交的设计方案在评审会上获得认可,评审会确定古典园林公司为工程中标单位。2015年4月26日,华润轩公司与古典园林公司签订了城隍庙一期工程的方案设计协议书,约定:华润轩公司负责设计2015年12月18日古典园林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的工程范围内的外立面改造设计方案图、效果图,方案设计费按25万元总价包干,设计图纸的版权是华润轩公司的知识产权,未经华润轩公司同意,古典园林公司不得将图纸分解或套用至其他项目。
古典园林公司与合肥市庐阳区城市管理局签订了《城隍庙特色街区二期工程(城隍庙立面景观综合整治提升设计施工)框架协议》。该工程的设计方案由古典园林公司与安徽省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民用建筑设计院)共同设计完成,施工图纸由民用建筑设计院设计完成。
华润轩公司认为古典园林公司与民用建筑设计院在城隍庙二期工程抄袭套用了其一期工程的设计方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法院。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古典园林公司在对合肥市城隍庙街区二期房屋外立面改造中套用了华润轩公司的设计,侵犯了华润轩公司的著作权,判决古典园林公司、民用建筑设计院赔偿华润轩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
华润轩公司、古典园林公司、民用建筑设计院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合肥市城隍庙一期街区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系在不改变街区原有房屋现状的前提下使用徽派建筑元素进行的改造设计,华润轩公司虽然使用了传统的徽派建筑元素,但如何将这些建筑元素与街区现有建筑结合是设计的关键与创新之处。合肥市城隍庙特色街区二期街区设计在具体部分均采取了与一期主要设计手法相同的设计,如外包木结构装饰、设计外部增建木结构廊轩以及走廊顶棚的轩梁设计等,虽然二期设计在门窗样式等细节方面与一期略有不同,但二者从整体视觉上观察,无明显差异,构成实质性相似。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随着文化旅游业的兴起,徽派仿古建筑元素被商业街区大量使用,相关著作权的范围与公共领域的界限并不明晰,引发了仿古建筑设计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原告的设计图虽然大量使用进入公有领域的表达,但街区布局、建筑风格达到了体现一定历史记忆情怀的设计效果,具备较高的独创性。在相似性判断中,本案排除了徽派建筑中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表达,再通过现场勘验确定诉争作品的风格、街区布局、设计理念和思想、设计要点及建筑元素的具体运用,认定被控侵权建筑与权利人主张权利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本案对处理仿古建筑设计的侵权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彰显了著作权法鼓励保护原创的立法精神。
案例2:促销送“罗莱蚕丝被”却是冒牌货,法院判涉事酒店赔偿8000元
【案情摘要】2018年12月10日,罗莱公司向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书面举报称,蚌埠市禹会区金铂庄大酒店赠送活动中,所赠送的罗莱蚕丝被为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执法人员当即对蚌埠市禹会区金铂庄大酒店进行检查,现场正在经营,店里大堂摆放当做赠品的罗莱蚕丝被26床,经现场询问,活动中已赠送出4床罗莱蚕丝被,共计30床。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2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侵权罗莱蚕丝被26床并罚款人民币1800元。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生效。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金铂庄大酒店没收商品的照片看,涉案商品外包装的正面和侧面显著位置印有“”和“”图案,在外包装背面和侧面下部标注了“上海羅莱家纺有限公司”字样,侧面标注了“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开发区星湖大道1699号”。涉案商品上的标识与罗莱公司第4902138号“”、第4167104号“”整体上相同。
商标权利人出具的鉴定报告载明,涉案扣押的金铂庄酒店内商品并非罗莱公司生产或委托生产的产品,系假冒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判决金铂庄大酒店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罗莱公司经济损失800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赠品促销是企业为扩大销量常用的销售手段,也是最有效、最广泛的促销手段之一。本案中,经营者经营范围与赠品所属类别并无直接联系,能否认定侵权具有探索和创新意义。本案裁判思路的创新点在于,经营者发放赠品虽未让消费者直接支付对价,但商家以提供赠品作为促销手段,提升销售业绩,经营者由此受有利益。赠品一旦交付给消费者使用,已然进入流通领域,赠品所附商标标识及生产厂家信息发挥了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销售者应当保证赠品在知识产权上并无瑕疵。本案明确了赠品提供者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对以后处理相似案件具有参考借鉴意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朱庆玲
编辑:唐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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